服務目標:
- 協助殘疾人士增強自信、自我形象及工作原動力
- 為殘疾人士提供工作實習及在職培訓,讓他們於公開就業前裝備自己
- 協助殘疾人士公開就業
服務對象:
- 經社會福利署/志願機構轉介的殘疾待業人士
- 年齡為15歲或以上的殘疾人士(肢體傷殘、長期病患或精神病康復者)
- 學歷達小學或以上程度
- 對參與工作訓練有興趣及有意公開就業
服務內容:
- 就業培訓及輔導: 因應學員的需要及意願,提供職業相關及軟性技巧(求職技巧、人際溝通、壓力處理等)的訓練項目。評估學員的狀況,進行適當的輔導,協助學員增強公開就業的信心
- 就業見習: 透過實際的工作環境以增強學員對工作的信心,若學員在見習期內的每月出席率達到要求的水平,可獲發每月最高$1,250的見習津貼,為期最多3個月
- 在職試用: 提供在職試用補助金,鼓勵僱主聘用傷殘人士,金額為學員每月工資的一半,上限為$3,000,資助期最長3個月。
- 就業後跟進服務: 為成功公開就業的學員提供不少於6個月的跟進服務,服務內容著重以支援形式協助學員適應新工作
申請服務手續:
- 填寫本會的在職培訓計劃服務申請表
- 接受本會職業治療師的面見及就業評估
- 評估合格者,待社署核准其資格後,可獲輪候本會在職培訓計劃
退出服務手續:
- 服務使用者如在接受服務期間要求退出服務,必須於退出服務前1個月以書面通知本會(填寫退出服務申請書)
- 服務使用者在成功就業後,本會將在就業期6個月內進行觀察及提出就業跟進。若表現穩定,本會便會為其辦理退出手續。
服務查詢及意見表達如對上述服務有任何疑問或意見,歡迎致電3185 8200/3471 7000與有關職員聯絡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