輔助就業服務
服務目標
透過不同工作機會,為服務使用者提供職前和在職訓練,協助他們掌握工作技能及適應工作環境,貢獻社會
服務範圍
個案及工作技能評估
職前訓練,包括:工作技能、社交技能及工作習慣培養等
就業選配及安排公開就業機會
在職跟進輔導
工作實習 - 零售工作
- 辦公室助理
- 平面設計及排版
- 電話訪問及營銷
* 實習生可按其實習表現獲發訓練津貼及假期,詳情可向本會培訓部查詢。
申請條件
十五歲或以上的肢體傷殘人士、長期病患者或精神病康復者
有就業動機,願意接受本會提供的訓練及就業安排
通過本會安排的面試及技能測試
申請手續
申請者可聯絡社會福利署各區家庭服務中心、醫療社會社工部、特殊學校或社會服務機構辦理申請手續。
致電或親臨本會報名
透過本會網站下載申請表格,並以傳真或郵寄的方式交回本會的總辦事處或培訓中心。(本會傳真號碼:3471 7333 或2637 0133)
退出服務手續
服務使用者及其家人可隨時申請退出服務,本會工作員會了解其需要並作出跟進或轉介。此外,因應服務使用者的身體狀況、工作能力或行為等轉變,本會工作員經與服務使用者、其家人商議後,將轉介服務使用者至更合適服務。
申請表格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