輔助就業服務


服務目標

透過不同工作機會,為服務使用者提供職前和在職訓練,協助他們掌握工作技能及適應工作環境,貢獻社會

服務範圍

  • 個案及工作技能評估
  • 職前訓練,包括:工作技能、社交技能及工作習慣培養等
  • 就業選配及安排公開就業機會
  • 在職跟進輔導


  • 工作實習
    1. 零售工作
    2. 辦公室助理
    3. 平面設計及排版
    4. 電話訪問及營銷
    * 實習生可按其實習表現獲發訓練津貼及假期,詳情可向本會培訓部查詢。

    申請條件


  • 十五歲或以上的肢體傷殘人士、長期病患者或精神病康復者
  • 有就業動機,願意接受本會提供的訓練及就業安排
  • 通過本會安排的面試及技能測試


  • 申請手續

  • 申請者可聯絡社會福利署各區家庭服務中心、醫療社會社工部、特殊學校或社會服務機構辦理申請手續。
  • 致電或親臨本會報名
  • 透過本會網站下載申請表格,並以傳真或郵寄的方式交回本會的總辦事處或培訓中心。(本會傳真號碼:3471 7333 或2637 0133)


  • 退出服務手續

    服務使用者及其家人可隨時申請退出服務,本會工作員會了解其需要並作出跟進或轉介。此外,因應服務使用者的身體狀況、工作能力或行為等轉變,本會工作員經與服務使用者、其家人商議後,將轉介服務使用者至更合適服務。


    申請表格